《控烟公约》翻译存漏洞履行公约需认真面对
发布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2223 文章来源:
事件】2006年1月9日,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要求,缔约方在履约5年后要实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 2006年1月9日,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要求,缔约方在履约5年后要实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我们国家200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按照这个公约到明年1月9日中国就应该全面实现控烟。但是实际上看来还很不理想,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烟草业甚至我们的主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不仅态度不积极,甚至还有所阻挠。
中国一些控烟组织的人员最近指出,在中国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公约之后,烟草业就施加影响,使得我们的主管部门对世卫组织的公约执行一种广泛性的解释。比如在
翻译当中把
英文“应该”的意思改成了中文的“宜”,把英文“全面”的意思改成了中文的“广泛”,这样的话就为中国在履行这个公约的时候留下了不少漏洞。这让烟草业找到了不少可以另做解释的地方,以实行拖延策略。现在中国到底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公约,到底能不能认真的履行?这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国家声誉以及关系到我们国家老百姓身体健康的一个严肃的问题,必需认真的面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