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月06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开考
发布时间:2006-02-15 浏览次数:2591 文章来源:
人事部办公厅消息,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 “交替传译”类两次考试的日期分别为5月20、21日和11月11、12日。其他语种各级别的考试均为1次,其中二级、三级日语、法语笔译、口译考试和阿拉伯语笔译、口译试点考试日期均为5月20、21日;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试点考试日期为11月11日;二级、三级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类试点考试日期为11月11、12日。
自2006年起,二级、三级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根据日语、法语翻译专业人员分布情况,2006年度二级、三级日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北京、上海、大连、济南、天津、重庆、福州、广州、杭州、南京、长春、哈尔滨、武汉、青岛等14个城市;二级、三级法语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
二级、三级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首次试点考试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继续试点考试均在北京进行。
按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要求,中国外文局负责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语种、各级别笔译考试考务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数据的汇总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各语种、各级别口译考试考务工作。各级别、各语种笔译和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安排,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共同制定。
(中国人事部网站)